为了更好地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年)》。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取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ssthjj.suining.gov.cn/。除网上公开外,还将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目录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和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到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获取《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也可通过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sthjj.suining.gov.cn/xxgkzn.html)下载(复制有效),向本机关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互联网在线申请。
2.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
3.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联网在线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一种辅助方式,提交后请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电话联系确认。
4.目前,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并上传相关证明;
3.尽量详细、明确地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征,包括但不限于该信息的标题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便于检索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28号301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825-2391005
传真号码:0825-2391769
邮政编码:629000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