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9)机构编制工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组建机构改革专班,市委设立遂宁市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负责日常工作。为抓好机构改革工作落实落地,市委编办设党政改革组、综合保障组等6个专项小组,制定《遂宁市统筹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开展全覆盖调研,在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开展全覆盖专题调研,切实做到机构职能清楚、人员编制清楚、意见建议清楚。及时拟制《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此项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召开专题会议3次,指导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并率先完成方案初审和向省委报批工作,确保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在20193月底前基本完成。二是深入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清理确认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承担的行政职能职权情况,拟制相关改革及划转的建议方案,确保及时稳妥推进。制发《遂宁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在全省率先启动编制公益服务职能清单,促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依规履职。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指导安居区拦江医联体成功组建联合理事会,指导市直两园区探索启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成果运用与探究》获得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成果评选优秀奖。三是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船山区实现88.6%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射洪县实现86%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3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中国机构编制网对遂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印发《遂宁市深化行政许可标准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报送市本级“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和市直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积极构建系统完备、运行规范、易于监督的行政许可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标准化服务水平,实现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牵头取消8项行政许可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权责一致,一一对应”的原则,分两批次动态调整37个市直部门5351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四是有序抓好其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完成市级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大英县探索建立权力下放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综合执法领域。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通过市一级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组建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综合设置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负责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切实提升农业领域执法效能。稳妥推进全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确保体制理顺、职能职责调整到位、机构和人员编制落实。

【机构编制配置】一是服务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已全面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报送相关部门销号。聚焦科技攻坚战,服务保障“健康遂宁、智慧医疗”行动,协助建立中国科学院大学健康医疗大数据遂宁研究中心,指导组建首届理事会,务实推进遂宁市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校市合作”。二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卫生系统探索实施医联体建设、全科医生特色岗位计划、乡村一体化试点、联村示范卫生室建设等项目,推动人才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三是服务人才强市战略。执行落实好遂宁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调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21名,用于引进乡村规划人才,采用“岗编适度分离”方式派驻到各县(区)和市属园(区)从事村镇规划工作。四是服务园区发展。认真落实园区管理机构长效激励机制,加强向省委编办汇报遂宁市申报的县处级园区管理机构的相关情况,最大程度争取省委编办支持,报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五是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构建科学、高效、便民的宋瓷文化中心管理机制,拟制宋瓷文化中心管理营运模式建议方案。分两批次发文明确45个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做到安全生产职责全覆盖,全方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覆盖体系。按照省委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政策规定,严格对标清理规范原则和要求,通过“撤销一批、整合一批、优化一批、更名一批”的方式,将市级293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为172个。指导县(区)将1414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890个,该项工作得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吴相洪肯定性批示。

【机构编制管理】一是加强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中省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纪律和遂宁市具体原则,加强用编计划管理,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上下编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印发实施《遂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实名制系统管理,健全数据分析共享机制,为推动全市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数据支撑。二是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对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分别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环保职责覆盖”“巡察机构设立”等专项督查;完成市委办、市公安局等18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巡察和市住建局、市供销社等5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审计,妥善处理好3起信访事项。三是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面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年报率100%、公示率99.5%。全面完成市本级登记窗口标准化和登记管理档案规范化建设任务。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实现登记服务“最多跑一次”、年报工作“零跑路”。高质量完成2018年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监管机制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被评为全省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监管机制课题研究报告三等奖。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市财政局联合开发的“遂宁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及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部门(单位)上下编业务办理“网上运行”。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与市效能办联合开发 “遂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二维码履职监督评价系统”(基于手机微信二维码扫描功能组织开发的履职监督评价应用软件系统),对市直部门效能监察重要岗位履职情况开展“码上监督”,进一步提升履职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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