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年鉴》(2016卷)市委政法委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常态化维稳工作机制,适时启动情报信息大整合、问题隐患大排查、矛盾纠纷大调处、信访秩序大治理、重点人员大稳控、网络舆情大管控、治安安全大整治"七大行动",确保中、省"两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和"3·14"、"六·四"、"7·5"、"9·3"、春节、国庆等特殊敏感期及全国第九届残运会、遂宁世界荷花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修订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大规模暴力事件工作预案,全面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强化预案推演和实战演练,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非法集资参与群众聚集市政府上访、出租车聚集罢运、农民工阻路讨薪等46起涉稳突发事件。加强问责查究,研究制定《关于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实施问责查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涉及部门、属地的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问题解决。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源头防控风险的重要抓手,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六步工作法"规定和"五不上会"原则,切实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刚性条件。结合实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第三方评估的重大意义、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参与方式、工作事项、职责要求和责任追究等,因地制宜推进"第三方"评估工作。健全完善稳定风险评估指标评价体系,修订完善31个重大事项专项评估办法及评价标准,推进风险评估本地化、科学化。对全市27个市级以上新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切实发挥维稳服务保障大局职能作用。全市累计开展风险评估179件,同意实施169件、暂缓实施7件、不予实施3件。

"雪亮"工程试点】在安居区玉丰镇、西眉镇、横山镇,蓬溪县天福镇、吉祥镇、大石镇试点实施以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入户为主要内容的"雪亮"工程,把视频监控信号显示到群众的电视机屏幕上,发动成千上万群众一起监控视频,构筑起农村治安的人民防线。全市共建成农村公共视频监控点位1531个。在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村综治工作站建设"雪亮"工程监控平台,值班人员发现和接到警情后,立即通过操作系统将视频截图用短信推送到镇村干部和乡镇派出所。镇村干部通过手机接通广播"村村响"和"6995"(谐音"来救救我")平台发布信息、组织群众先期处置,派出所用最快时间赶到现场处置,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化解矛盾纠纷】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遂委办发〔2015〕28号)、《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暂行办法》(遂矛调办〔2015〕17号)。高规格、高标准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成立法院内专业调解队伍,整合相关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有力推动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多元化解,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推动遂宁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43项改革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认真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做到全程留痕、全程记录。规范和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通过减免费用、分期执行、司法救助、提供法律服务等措施,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妥善处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突出矛盾。开展"打非治赖"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侦办和维稳处置力度,统筹推进134件非法集资类案件依法妥善办理,最大程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依法开展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工作,受理特赦案件102件,特赦罪犯102人,无一脱管失控。改进大要案侦办机制,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69.3%。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未发生生效判决改判、错案责任追究、国家赔偿等情况。完善国家司法救助机制,救助案件23件,救助群众27人。大力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举办县级政法领导干部读书班、依法治市与政法综治维稳"大调解"工作专题培训班,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建立舆情应对协调机制,与市委宣传部、市直政法部门建立舆论引导沟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政法单位与宣传部门、网信、通管协调配合,对重大舆情事件实施舆论引导,弘扬时代主旋律、集聚舆论正能量。开展"万警进万家""警民恳谈"活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严格落实政法纪律禁令,开展政法系统作风巡察、"参赌涉毒"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4件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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