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总工会推出“遂心帮”临时救助办法 为职工纾困解难添“及时雨”

近日,遂宁市总工会正式印发《“遂心帮”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前不久,这一暖心机制已发挥作用——市河东新区某单位职工因父亲身患胃癌晚期,一年度内自费医疗费用累计超8万元,家庭生活被蒙上了沉重的阴影。7月底,市总工会在了解情况后为他们送来“及时雨”,为其家庭发放4000元临时救助金,实实在在缓解了燃眉之急。

据悉,该《办法》针对职工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临时性困境,构建应急性、过渡性帮扶机制,以“精准识别、快速响应、暖心救助”为目标,为全市职工(含农民工)撑起“兜底保障伞”。

谁能享?

覆盖范围明确,两类对象可申请

《办法》明确,救助对象包括遂宁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加入工会的职工(含农民工),在外务工的遂宁籍农民工以及因职工(农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且未纳入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

具体分为一般型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两类救助对象。其中,一般型救助对象为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重要器官衰竭等重大疾病(依据四川省和遂宁市医保局纳入医保特殊病种及困难职工建档参考的重大疾病目录等),经医保、其他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以及残疾人基本康复训练费用负担过重的职工。急难型救助对象为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抢险救灾等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主要经济来源中断,或因职业病、因公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因公牺牲、见义勇为伤亡、工亡、下岗失业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需紧急救助的情况。

同时,《办法》明确四类情形不予救助,包括隐瞒欺骗、因违法犯罪等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不按要求提供申请和佐证资料、不配合调查核实家庭情况等,确保救助资源用在刀刃上。

如何办?

流程简化高效,急难情况可“先行救助”

为了让救助“跑”在困难前面,市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效率革命行动”,全面优化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全流程,重点突出“快受理、快审核、快救助”。

 《办法》明确,在提交申请方面,职工(农民工)或家庭成员遭遇困难,可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填写《职工困难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临时救助申请书、医疗/意外等佐证材料(如12个月内医疗诊断书、住院结算单,或突发意外证明等)。

在受理审核方面,单位工会在1个工作日内初审,材料齐全即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材料,可先行受理。基层工会2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公示3个工作日(内容含申请人情况、救助原因及拟救助金额),无异议后报上级工会。

在审批发放方面,市级/县级工会或市直属机关工会成立审批小组,2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审批,救助金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对急难型对象,可简化核对、公示环节,“先行救助”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避免因流程延误造成严重后果。

救多少?

分档明确标准,急难情况“一事一议”

《办法》根据困难类型设定差异化救助标准,按自付医疗费用分档,12个月内自付费用2万—1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救助2000元—5000元,确保帮扶精准适度。因突发意外、重大损失等情况导致的急难型救助,实行“一事一议”,由审批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救助金额,必要时可发放现金或生活物资。

此外,职工每年原则上可申请1次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还可由工会协助转介至建档困难职工帮扶、公益慈善组织等,形成“多元救助”合力。

政策亮点

贴心服务暖人心,织密职工保障网

《办法》的出台,是市总工会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凸显了覆盖更广、响应更快、衔接更顺三大特点。

——覆盖更广:将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在外务工遂宁籍人员等纳入范围,实现“哪里有职工,帮扶就延伸到哪里”。

——响应更快:各环节时限明确,急难情况“先行救助”,让职工在最困难时感受到“工会温度”。

——衔接更顺:与医保、大病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避免重复救助或救助盲区,形成保障闭环。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总工会将指导各级工会抓好落实,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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