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全市劳动关系与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人社系统“一号工程”“头等大事”,大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和劳动者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满意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18 年度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度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为大力推进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体系,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劳动保障工作水平。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要点。一、劳动关系工作要点(一)做好劳动关系基础工作。一是做好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合同的审查及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审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做好企业劳动合同备案工作。二是认真开展特殊工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及管理工作。严格审查特殊工时、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资料和现场情况核实,确保申请资料与实际情况一致,对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企业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经营情况的劳务派遣企业要按规定予以取消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二)大力实施劳动工资宏观管理。一是全面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我市将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对全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各县(区)要抓好贯彻落实,并对各辖区内企业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二是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根据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发布全市劳动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合理调整工资和岗位劳动价位。三是建立劳动工资公决机制。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工作,大力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合同,建立企业和职工双方劳动工资公决机制,促进劳资双方关系协调。(三)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四个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加强与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工作协调,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街道和社区创建工作,全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规模以上企业20个,和谐劳动关系园区5个,街道社区10个,不断增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影响力,努力构建全市和谐劳动关系。二是扎实推进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深入用人单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6%以上。三是深入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一要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我市已出台《遂宁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遂人社发〔2018〕3号),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负责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今年5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具体组织实施此项评价工作。二要全面开展守信企业红名单评选活动。要将“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整改的,欠缴社会保险费时间较长,职工职业危害得不到有效防止”3种情况纳入“守信红名单”企业一票否决事项,今年5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要具体负责评审全市守信红名单评选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评审结果。 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照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努力为劳动者和企业服务的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落实好目标任务。一是落实好政府目标考核任务。今年,省政府将 2018 年开工项目总包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业主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做实工资专用账户、总包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的比例完成数纳入市(州)政府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各地要围绕政府目标,切实有效开展治欠保支工资,确保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落实好市局目标考核任务。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局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以建设领域直发率、建账率、按月足额发放率、政府工程无拖欠,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操作、运用和数据录入,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建设,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定编、定岗、定人等考核任务为重点,细化目标考核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考核任务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二)完善好惩防机制。一是完善欠薪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进实施企业欠薪曝光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认真开展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工作,联合银行征信系统和工商信用公开平台对不法企业实行综合管控和联动惩戒。二是完善欠薪防控机制。全面落实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直发率和建账率等制度,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不断健全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三)抓好三个提升。一是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全市劳动关系与监察机构建设,配足配强劳动保障执法专职人员,强化工资支付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定期排查欠薪情况,适时核查欠薪案件处理,限时解决遗留、重大、疑难劳动资案件,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数据报表及报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影响力。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全市各级劳动保障人员业务素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机制,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化解处置劳动者诉求。全面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能力。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强化劳动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意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治化、规范化,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重点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四)实施好专项检查。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严密组织、扎实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社会保险、防暑降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社会关注热点的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中依法依规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公开宣扬,联合激励,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视其情节,该曝光的要曝光,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列入黑名单,该实施联合惩戒的要联合惩戒,坚决打击企业的违法行为,维护劳资领域和谐稳定。(五)保障好劳动者权益。一是推进、落实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细化任务、健全机制、创新举措,确保治欠保支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排查、解决关、停、并、转企业或投融资引发的工资拖欠案件,定人限时解决工资问题。三是推进、延伸、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四是清理、解决积案陈案、遗留案件和政府工程工资拖欠案,限时清偿工资拖欠问题。五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欠薪逃匿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违法行为。六是追踪、追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协助法院依法执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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