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函〔2015〕165号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复函
彭景、陈其文代表:
你们在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滨江路凯丽滨江外面污水沟的建议》(第11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采取工程措施,将明月河污水排入排污管网
(一)明月河以南排污口、污染源清理整治。一是市住建局增设2台提升泵,提高了污水收集能力;二是维修改造了管与管之间未连接处出现的落差并设置了2座检查井,对以后检查和维修提供了便利;三是对破损的EC波纹管进行了开挖更换;四是增设12个爬梯;五是对排污井沟渠200立方淤泥进行了清理。
(二)明月河以北,渡槽以西的排污口及污染源整治。一是邮政局污水直排治理已由邮政局建立污水提升系统,引入明月河南侧污水主管。二是遂州干道(嘉禾桥下污水口)治理。针对原丝绸厂宿舍和棉麻公司办公楼污水进入雨水管问题,开发区已建设雨污分流管道120米,截流直排污水,并在下游出口处再次截流,引入排污支管,彻底完成该处污水排放问题。三是新建、改造卫生局提升泵站和凯丽滨江提升泵站。开发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泵站正常运行,有效防止污水流入明月河。
(三)取缔吴家洲排污口。吴家洲原向涪江河排污的排污口已取缔,现已建成新排污管网体系,污水经排入吴家洲化粪池后最终排入城市主排污水管网。
(四)明月河吴家洲至涪江河段清淤。市水务局、船山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清淤河道长度为258米,测算应清淤泥约20000立方米。截至目前,清淤工作已完成。
二、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相关要求
目前,市城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座(城南污水处理一厂、二厂、河东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污水能力13万吨/日,其中老城区处理污水12万吨/日,河东处理污水2万吨/日,完全可以消纳市城区生活污水。
三、实施排污管道改造,保证污水归位
2009年以来,我局先后5次协调船山区政府、市住建局、开发区等部门对明月河两岸生活排污口进行排查,查清了23个排污口分布情况,并代市政府起草完成了《明月河整治方案》,逐一分解了整治任务。市政府召开多次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加快工程力度,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整治期间,我局主动联系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加强现场跟踪督查,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整治进展情况。从目前整治情况来看,船山区、市住建、开发区等部门排污口整治已全部完成,市住建局、开发区负责的明月河景观工程、市水务局负责的明月河渡槽以东至邮政宾馆段清淤工程也已完成。
为彻底整治明月河恶臭、淤泥上翻问题,2011年12月,我局从省环保厅争取128万元专项资金,由船山区具体负责实施明月河底泥清淤工程,共清淤2万余方。同时,为解决明月河流量、流速小的问题,市水务局在明月河上游修建了节制闸,定期从渠河引水入明月河,以确保明月河水质达标,观音湖水质不受影响。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责任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明月河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进入日常运行管理阶段。但明月河水质现状离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开发区、市住建局、船山区政府加强对现有提升泵站运行管理,确保污水不排入明月河;开发区加大明月河上游向山村及以上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再次全面清理雨污管网,严禁一切污水进入明月河;船山区政府加强漂浮物打捞力度,确保河面整洁;市水务局定期从渠河引水冲污,增强河水自净能力;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一切污染明月河的行为。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