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河长”共同管理。遂宁市率先在明月河试行“双河长”制,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由经开区管委会、第三方公司设立“双河长”,共同负责辖区流域污染现状调查、日常巡查、定期监测、水体修复和管控。
(二)“双投入”共谋治理。一是由政府投入资金,对明月河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将污水纳入市政管网,杜绝直排现象;二是由第三方公司投入技术,因河施策制定水体达标方案,针对黑臭水体、劣V类水体不同污染指标及性质,通过分段设立监测点位,找准污染来源,以“2330”工程为核心,以生态修复为目标,在不添加任何药剂前提下,对明月河开展全流域治理,保证治理同时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三)“双机制”共抓保护。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明月河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由政府、公众、第三方公司共同参与河道治理与管控;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河道治理、管控专项档案,为水体恢复自净能力、持续管控措施提供制度支持。通过持续整治,明月河入涪江断面劣V类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由99mg/L、4.72mg/L、0.42mg/L下降至37mg/L、1mg/L、0.14mg/L,黑臭指标溶解氧由5.37mg/L增加至9.43mg/L,悬浮物由8.89mg/L降至3.42mg/L,初步实现了劣V类和黑臭水体“双消除”。

明月河入河口(治理前)

明月河入河口(治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