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我市认真落实就业援助工作,将4050人员、残疾人员、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列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充分就业。今年以来,共帮扶1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一是摸清底数,动态管理。按照“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的原则,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统计,摸清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业务技能和就业意愿等基本情况,建立好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搭建平台,拓展岗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就业的作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自身实际和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搭建平台,当好“红娘”。开通12333就业援助服务热线,帮助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实现就业。广泛开发和拓展就业岗位,与企业协商,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培养技能,增强能力。根据就业困难人员不同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结合市场需求,认真筛选就业困难人员易掌握、易操作的培训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加强培训和就业的有效对接,提高就业质量。四是开发岗位,托底安置。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主渠道,做好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优化配置,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今年以来,共计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900余个。五是强化扶持,促进创业。通过举办创业培训班,及时为有创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对接、创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扶持其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六是跟踪回访,确保就业。建立“一对一”跟踪回访制度,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其实际问题和困难,稳定带动就业。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喻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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