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遂宁经开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为准确掌握劳动者就失业状况,进一步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是夯实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科学精准研判当地就业形势的有效手段,更是出台相关就业政策的依据和支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就业失业登记服务的范围、内容、方式、流程、定期联系制度等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具体经办就业和失业登记相关业务。要进一步明确分管就业失业登记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做实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数据。各地人社局信息中心、社保、劳动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内部协同,主动提供用工备案、参保、退休等人员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实现就业失业、社保等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