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张峰为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袁超、袁冰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6月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云主持会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袁超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免去袁冰的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张峰为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两年)。
会议决定免去党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李飞鸿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康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