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遂宁市直机关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交流会、遂宁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作风整治工作交流会会议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厘清机关党建工作“四级”责任清单,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考评体制和机制,着力构建机关党建工作合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遂宁市直机关工委深入剖析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发现根源在于机关党建工作谁来抓、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等重大问题的回答存在模糊空间,导致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对“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认识不深、树立不牢。因此,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遂宁市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了机关工委、部门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四级”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着力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其中,机关工委主要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宏观领导、分类指导、总体规划、督促检查、考核评价,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包括9个方面的具体职责。部门党组主要对本部门的机关党建工作具体领导、组织落实、协同发力、直接负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包括8个方面的具体职责。机关党委主要在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负责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协调推进,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组织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包括9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党支部主要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服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包括8个方面的具体职责。
“四级”责任清单的制定,具体化了责任内容,明确了重点任务,做到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