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遂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力量逐步完善。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十三五”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规划。出台《关于律师在看守所值班的通知》《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质量评查的规定》《“12348”律师值班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全市援助案件已全部录入电子办案系统。
【公共法律服务】一是聚焦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推动司法行政职能由“行政命令型”向“群众需求型”转变,建设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 “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十三五”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规划,成立遂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发遂宁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遂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船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运行,其他4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完成外观更名;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工作室)417个。2018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08件,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605件,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742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45%。新建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完成目标任务100%。
【普法工作】一是打造全媒体普法矩阵,持续巩固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平台,创新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全面唱响普法“好声音”。二是办好法治遂宁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一网两微一报”)普法平台,已刊发推送法治信息、新闻1.5万余条(期),实现“互联网+”普法大转型。三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市电视台开办《以案说法》法治类电视节目,在遂宁人民广播电台FM99.7频道开设《法治遂宁》电台直播栏目,在遂宁日报开办《法治遂宁周刊》专刊,在社会新闻版开设《以案说法》《庭审现场》《热线问政》《民生维权》等专栏,全方位营造“报纸有版面、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网络有内容”的良好法治氛围。利用“5·4”青年节、“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200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4%;全市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共85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6%。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活动80余场次,发放资料5.5万余份,教育群众7万余人。
【律师公证】一是律师公证改革创新。全面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入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落实46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有序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探索建立“12345”工作模式。5月,中央政法委调研组来遂调研,高度肯定遂宁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二是法律帮扶攻坚克难。组织14名律师组成同心·律师服务团,赴甘孜州理塘县开展对口法律帮扶,服务团分为5个小分队,深入寺庙开展法治宣讲、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6座寺庙代表签订服务协议,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3年。三是法律援助惠民生。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援助案件421件,涉及农民工449人,挽回经济损失290余万元。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645家,办理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4158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70 %;全市公证处办理民事、经济等公证事项17560件,完成目标任务的205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代理诉讼1213件、非诉讼事务600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01 %。
【人民调解】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广泛吸纳五老人员、退休政法战线工作者、律师等多元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在全市建立1个市级、5个县(区)级综合性人民调解专家库。二是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建设的通知》《遂宁市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调联动机制。三是凸显调解重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万余次,调解纠纷5714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排查、例行排查5.1万余次。遂宁市2篇人民调解案例入选全国12348法网案例库,市医调委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0404件,调解成功10237件,成功率达98%,完成目标任务120 %。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率达到100%。已建成县(区)社区矫正中心4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其中,射洪县社区矫正中心被评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
【创新推行典型案件分析报告制度】一是抓关键,分析报告制度化。县(区)司法局和市局有关处(中心)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梳理排查,针对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访、行政投诉等典型案件,提出建立典型案件分析报告制度,为规避其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重点将录入省厅OA平台上法制办案系统的案件实行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实施“一案三报”,在查办案件终结时,进行案件剖析报告、案发单位整改报告、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县(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分析撰写能力的培训。制定《遂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典型案件分析报告制度的方案(试行)》,明确典型案件分析报告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案件范围标准、重点难点等事项。二是抓重点,撰写分析规范化。建立案情介绍、法律问题、法理分析、主要特点、主要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等的典型案件分析构成机制。推行“案情介绍准确、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析法充分深刻、适用依据准确”的分析机制,建立由责任心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骨干撰写疑难、复杂、敏感典型案件分析报告,主要领导亲自审查把关的机制和典型案件不定期刊发通报机制,有效确保撰写分析规范化。三是抓核心,以案促改常态化。通过典型个案分析,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建议。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原则,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实行“六定”(定整改目标、定责任领导、定具体承办部门、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限)整改机制,聚力规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执法行为。按照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及时纳入警示案例,抓实后续息复息诉息访工作,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分析报告作用。四是抓基点,保障机制规范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骨干具体抓、法制部门监督抓”的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对案件分析报告采取集中评查和随机抽查、评查结果通报和限期整改相结合的评查机制。建立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奖惩机制 。据统计,全年全市梳理排查出典型案件18件,形成典型案件分析报告12篇,整改规范执法行为60人次。10月,南充市司法局到遂宁学习考察,对安居区司法局创新推行典型案件分析报告制度给予好评。11月,遂宁市直机关案件评查中,市司法局报送的案件深受好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
【法律援助】一是做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律师作用进一步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创新提出“13345”工作模式,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1件,积极为驻川部队全面停偿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修改合同4份,提供咨询8次。《法制日报》、长安网、华龙网、省政府内参信息《川政晨讯》等中省媒体、报刊先后予以报道,省内外7个市(州)来遂考察交流。二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开展“千名律师联系贫困村”行动,帮助完善村规民约250余份,为扶贫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120余件,2名律师进入贫困村“农民夜校”师资队伍人才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0个,建立律师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加强与市总工会协作,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遂宁市2名律师被评为“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普法宣传】一是“大宣传”格局基本形成。每周定期在遂宁广播电台FM99.7参加《法治遂宁》宣传节目;在《遂宁日报》、遂宁新闻网、四川法治在线等新闻媒体登载典型案例分析、宣传信息、亮点工作10余篇;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法律七进”等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二是营造的法治氛围浓厚。市妇联、工商、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3·8”妇女权益保障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开展普法宣传,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法治文艺演出、开展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集中法治宣传站等方式,深入宣传物权、合同、侵权责任、婚姻、劳动、安全生产、未成年、妇女、老年人权益保障、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 “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