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一是压实省级目标责任。高度重视省委保证目标、省政府三级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三项党政同责重点考核事项进行专项督导,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市(州)考核细则调整变化较大的情况,及时向市目标绩效管理暨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并组织召开全市目标绩效督查工作培训会,对市直部门、县(市、区)、市直园区全覆盖地进行解读培训。二是突出目标引领作用。改进中心目标考核方式,允许市直相关部门“将功补过”,即将原“加分否决制”(任何一项中心目标任务未完成,则取消该部门当年所有考核加分)调整为“单项扣分制”,该市直部门即便有未完成中心目标任务而扣分的情况,也可以通过其他工作创先争优,多挣加分来进行弥补,有利于全市上下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同时,为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将“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直接下达到16个市直部门,作为该部门当年中心目标任务之一进行考核。三是动态调整考核方式。针对第一季度全市财政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在全省排位垫底的情况,及时把考核“同口径增长”调整为“同比增长”,并调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占比”两项指标的考核权重,财税指标迅速回归正常,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5%,居全省第3位。针对第一季度全市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增速全省排名靠后的情况,将这两项短板指标和其他主要经济指标一道,单独进行季度考核,收到明显效果,工业投资第二季度末增长15.2%,居全省第5位,技改投资由负转正,增长7.2%。
【督查督办】一是督办重要批交办事项、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督查,制发《重大决策落实情况》3期,及时刊载各地各部门工作举措,供相关单位学习借鉴。督促办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347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137项,相关工作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对《政府工作报告》承诺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将179项重点任务分别纳入市直相关部门个性目标,实行月跟踪、季报告,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完成。二是切实加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事项督查力度。依托“遂宁市目标绩效督查管理系统”,对108项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事项,定目标、明责任、排工期,督促主责单位、责任单位、督导单位强化信息反馈,及时推动问题解决。特别是针对项目进展缓慢、企业生产异常等问题,采取“发点球”的形式进行重点调度,督促迅速整改落实。全年向挂联市领导发出推进情况提示27人次,向8个主责单位和3个牵头单位发出整改通知,推动前期推进滞后的四川捷贝通油田服务总部中心项目顺利投产,深圳康佳(遂宁)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厂房主体完工。三是督促民生实事项目超标准完成任务。2019年,省委、省政府下达遂宁市民生实事24件,遂宁市结合实际增加6件,共计实施30件民生实事,涉及43个小项。市委绩效办提前谋划、压实责任、创新举措,30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督查室充分肯定。
【机制建设】一是创新建立“二合一”机制。深入贯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部署,针对督促检查过多、开会调度过多、留痕事项过多等形式主义问题,创新牵头部门任务分解与督查部门立项督查“二合一”机制。利用现有在线平台,对脱贫攻坚发现问题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10余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将任务分解权限前移至牵头部门,督查部门审核把关、立项派发,责任单位落实反馈,形成各部门“同位置同视觉”开展工作,系统全程记录、自动留痕的高效运转模式,累计减少调度会议50次以上、减少发文30余件。二是完善“督考合一”机制。为有效解决督查结果和绩效考核没有实质挂勾,过程监管与结果运用相互脱节等督查考核“两张皮”的问题,在全市全面推行“督考合一”工作机制,并强化结果运用,“督考合一”结果直接计入县(市、区)、市直园区年度考核总分,并作为市直部门季度考核类别评定的重要内容。通过督查来推动绩效任务完成,通过与目标绩效奖励挂勾来保证督查的权威性,双向促进,良性互动。三是创新节会绩效评估机制。针对重大节会活动缺乏效果评价,不利于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问题,探索对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会议)开展绩效评估。围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环节,设定活动(会议)方案、财政预算、风险评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具体指标,会同相关指标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开展全方位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该重大活动(会议)来年是否继续举办的重要依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全市重大节会活动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