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遂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传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全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涂虹,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王宏轩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强化攻坚意识,全面掌握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为精细化、科学化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会议要求,要狠抓贯彻落实,践行应查尽查、应保尽保,全力做好第二阶段各项工作,对所有符合认定标准的对象全部实施有效保护。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质量标准,严格普查流程,充分发挥高新技术装备作用,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要严把安全关口,严格管理文物信息防止泄露,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文物长制,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确保安全防线牢固可靠。
会议要求,要强化督导考核,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时保质保量推动任务落地落实。要强化要素保障,做好经费、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支持,为开展普查创造有利条件。要强化典型引导,挖掘报道基层文物工作者的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动员群众、专家学者、社会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等力量参与普查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配合普查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