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为抓手 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以统筹推进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城乡社区治理为抓手,推进“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着眼优化服务供给

兑现“方便群众办事”改革承诺,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民事代办事项、操作规范、办理流程。制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指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指引》,规范城乡社区自治事项,完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提升城乡社区自治能力。

着眼完善基层协商

建立了议事预审制度、议事决策评价制度和议事协商事项目录,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协商在盘活闲置资产、防范化解风险、激活自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会同派驻纪检组,赴5个县(市、区)、3个市直园区、2个镇、20个村(社区),通过明察暗访开展“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现场督导,强化了公开制度落地落实。

着眼激发自治活力

制发《村(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进一步发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广“乡约银行”“六手印记”“一约四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蓬溪县创新在红榜与黑榜之间设置“进步榜”,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村民的内在自觉要求;河东新区创新小区治理机制,在联福小区、紫竹美庭小区盘活小区闲置资源,打造“河东邻里家”治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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