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机构情况。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46个,其中:医院71个(含民营医院58个),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个,三级甲等中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10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6个,诊所、卫生院、医务室687个,村卫生室2887个,卫生防疫机构6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6个,急救指挥中心1个,健康教育机构1个,采供血机构2个,医学培训机构1个。
二、人力资源情况。 全市共有卫生人员2117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428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9人;注册护士6097人,每千人口执业护士1.9人;药剂人员895人,医技人员803人,卫生管理人员1095人。
三、开放病床情况。各级各类医院共开放床位13029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96张。2016年,全市总诊疗人次1955.29万人次(含村卫生室),出院人数为52.12万人次,病床使用率87.02%,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6.8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