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
遂宁市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 根据《遂宁市产业扶贫专项方案》,聚集全市2017年实现90个贫困村摘帽、2.5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整治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创新发挥土地整治助推脱贫攻坚作用,在全市7个乡镇的11个贫困村实施7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直接受益农村人口达3.64万人。通过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的实施,新增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助推贫困村的农民脱贫增收。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项目 加快遂宁市船山区复桥镇冬春村土地整治项目等7个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的实施,项目建设规模60783.24亩,预计新增耕地4644.81 亩(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施工以及监理的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2017年6月,完成项目进度计划的50%;9月完成85%,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2月完成项目自验和工程移交及管护协议的签订。 三、资金筹措 计划投资预算7344.14万元,其中省级投资6699.68万元、地方投资644.46万元,省级投资已全部到县(区)财政土地整治专户,地方投资已经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是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项目的实施管理,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对项目的跟进管理和资料信息的对接。将农村土地整治专项扶贫项目纳入县(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内容,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在线监管,及时报备。各县(区) 国土资源(分)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及高标准基本农田相关信息报备的要求,实行在线备案、全程监管,确保土地整治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三)进度月报,强化督查。实行土地整治扶贫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制度,项目所在县(区)要每月26日前汇总项目进展情况后,向市国土局上报月报表,并将进度情况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度填报系统”中进行填报。市国土局要加强对土地整治扶贫项目的督查,不定期开展抽查或专项检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遂宁市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2017年项目安排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