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目标绩效督查室围绕经济增长、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防汛减灾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共立项督查579项,先后会同统计、发改、经信、住建、财政、信访、安监、水务、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121次,撰写督查报告89期、督查通报22期,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86次,获肯定性批示28次,采纳督查建议40余条。本室信息化平台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遂宁市探索建立智能督查系统》在省委办公厅《每日要情》刊载,《遂宁市创新“三种模式”,探索“互联网+督查”新举措》在省委督查室《督查工作交流》刊载,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政府系统督查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交流。
【做好上级督查部门交办工作】制定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督查工作安排》《2018年督促检查工作要点》,起草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2个阶段性报告和1个年度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回头看的报告。坚持每月上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目标督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其中《“三驾齐驱”推动工业提质增效》《“三强化三到位”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整治乱象提升群众安全感》在省委督查室《督促检查情况》刊载,《建立“四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在省委督查室《督查工作交流》刊载。坚持每季度汇总上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起草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牵头开展全市督查检查考核专项清理工作,涉及县乡村和工矿企业学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较清理前减少63.91%。
【重要会议、重要批(交)办事项的督查】高度重视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的督查,督促各牵头单位制定并报送全会重要部署工作总体计划及2018年工作推进方案,每月选取5-10项目标任务进行专项督查,以点带面推动全会精神落实;持续跟踪贯彻全会精神的经验做法,制发《重大决策落实情况》7期,在全市形成创先争优、争相落实的良好氛围。高质量督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第一时间通过目标督查系统立项跟踪,坚持一督到底、办结销号,并按周汇总形成督查报告分别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全年共督促办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203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123项,按时办结率分别为99.5%、100%。持续抓好市委、市政府重要专题会议的督查督办,围绕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三大整治行动、第四季度集中开工项目、河(湖)长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21次专题会议,现场督查调研40余次,及时汇总报告落实情况,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督查】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76项重大决策部署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倒排工期,依托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每月汇总项目情况,对推进滞后的事项开展重点调度;实施“一案双交”,向牵头市领导发出《推进提示函》,提醒其及时研究推进,向主责单位发出《推进整改通知单》,督促其迅速整改落实,确保重推事项有序推进。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承诺事项落实,实行“督考合一”,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纳入市直各部门个性目标,针对推进滞后的开展点对点督查,截至11月,《政府工作报告》45项主要目标中,13项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7项重点工作任务中9项已经完成,119项正常推进。
【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督查】全力做好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的督查,每月调度分析,根据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等项目启动慢、工期长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督查,及早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全市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均已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民生工程9大项67小项中,有39小项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民生实事18件27小项中,有10小项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深做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统筹抓好分转、交办、答复、督办等各个环节,市人大、市政协转交市政府系统办理的113件建议、182件委员提案、35件集体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向各位代表委员进行书面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为100%、99.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案件督办】倾全室之力,独立承担市案件督办组职能职责,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转交遂宁市办理的103件群众举报件全部按期办结。编印《案件督办工作手册》,细化职能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应急值班值守,确保案件督办科学规范、有章可循。开展全覆盖督办,市(县)两级案件督办组共开展督办314件(次),出动701人次;针对省案件督办组交办的“遂宁市环保局、各县(区)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全”等重点案件,直接牵头办理,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对已办结的案件开展重点核查,对案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效果、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获得省案件督办组充分肯定。积极报送工作动态,省案件督办组工作简报采用1条,市迎督领导小组采用4条;及时反映案件督办开展情况,印发案件督办工作简报3期;安排专人每日上报案件办理情况,无一次退回重报。
【中央第四巡视组转交信访事项督办】注重建章立制,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巡察办等单位,牵头制定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第四巡视组转交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工作原则、办理流程、责任分工等作出明确安排。加强督促办理,以“事要解决”为目标,督促责任单位快办快结,以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督促市信联办快核快报。对大英县“领峰国际”、安居区“西部国际轻纺城”、蓬溪县“香榭城”等投融资、房地产、教师和退役军人待遇方面的高重复率案件,强化督查调研、分析汇总,形成《督查报告》3期,及时报相关市领导阅知,统筹推动相关单位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确保交办遂宁市的944件信访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办结。
【省政府第一次大督查反馈问题督办】一是分类压实责任。对反馈的74个问题逐项梳理、逐一分解,向有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做到整改台账、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四个落实”;按照领导分工,将问题“切块”,分别向11位市领导发出《提示函》,提请分管市领导及时研究部署。二是注重督查实效。将74个问题全部在目标督查管理系统进行立项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推进,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的脱贫攻坚领域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市脱贫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办、遂宁日报社等单位深入一线,开展实地暗访和复查,有力推动问题整改。遂宁市相关工作成效获省政府认可,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
【作风整治行动督查】认真履行重推事项督查组牵头成员单位职责,研究制定《“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重推事项督查组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认真落实“三个不漏”“三个一批”要求,制发《遂宁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报送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验做法的通知》,既坚持问题导向、责任追究,又注重发现重推事项落实中的正面典型、经验做法。全年对国务院大督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群众留言反映问题、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全国文明城市迎复检、环保督察“回头看”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调研31次,发现问题51个,形成督查通报6期,持续推动机关干部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目标督查体系建设】一是推动目标设置创新。创新设立中心目标任务。围绕全市稳增长、环保、党建、维稳等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为各单位量身定制1-3项中心目标任务,其中任何一项未完成全年目标的,取消所有考核加分,引导各单位围绕中心谋发展、集中精力抓落实。创新定制个性目标。将省委保证目标、省政府三级指标任务以及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明确的事项纳入目标管理,进行动态化、清单式分解下达,并充分考虑不同部门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以及目标任务的特点和难易程度,设定不同的考核权重,力求定位准确、目标科学。特别是增加重点、难点任务的权重占比,进一步调动挑重担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灵活运用单项考核。将省委、省政府不定期下达的重点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当年确定的临时性急难险重任务等进行单列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倒扣分或加扣分方式灵活设置权重,既不改变原目标考核体系中分值权重,确保完整性和连续性,又能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及时有效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二是推动督促检查创新。依托目标督查管理系统,实施在线督查、提示预警、共建共享、自动扣分等模式,构建从立项到督查、到管控、到拓展、到考评“五环相扣”、闭环管理的目标督查体系。特别是对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通过“场景可视、实时可查”的在线督查,既减轻基层负担,又提升督查督办的质量和效率,有力推动市中心医院健康服务产业基地、遂宁东盟食品加工产业园、船山龙凤文创园、安居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蓬溪红江渡改桥、大英捷贝通油田服务总部中心等前期滞后项目顺利推进。针对常规督查往往只督结果、不重过程,导致存在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的情况,在督查过程中,注重问题导向,坚持“边督边改”,努力将问题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推动考核机制创新。创新实行季度考核。对各县(区)、市直园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市直部门的共性工作、个性目标、行政管理等所有目标任务按季度进行全覆盖考核,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依托系统自动考核。将所有立项督查任务进行网上管理,并设置自动扣分功能,一个单位工作效率高低,任务完成好坏,直接关系到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和排位,倒逼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强化执行、履职尽责,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优质高效落实。探索“自下而上”考核。针对76个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推进过程中,作为主责单位的县(区)、园区,在协调作为责任单位的市直部门时处于“下对上”的弱势地位问题,赋予县(区)、园区对市直部门的考核权限,对其日常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纳入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分,有效增强县(区)、园区牵头抓总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态势。四是推动结果运用创新。在不突破单位绩效奖励总额的情况下,要求内部考核按“二六二”的人数比例设置一二三等,且各等次间必须拉开5%—10%的奖励差距,激发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热情。对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事项,转交遂宁市督促检查事项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遂宁市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启动问责程序。全年共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重推事项推进缓慢、公文运转处理不及时等方面涉及的8个相关责任单位、50余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严重警告、停职、调离岗位等追责问责处理。对当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发部分绩效奖励或直接取消绩效奖励。市本级全年共33人被扣发绩效奖励、36人被取消全部绩效奖励,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起到有力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