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54号)文件的要求,射洪县居保局及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数据进行了系统清理,落实资金保障,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对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据统计,全县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人员共计123769人,补发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基础养老金共计197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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