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要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
12月19日,市政府印发《遂宁市““十四五””城乡基层治理规划》,《规划》提出,要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建设,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治理项目服务。
如何实施?
孵化培育社会组织
加快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支持型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行业组织,培育空白、急需、品牌组织。鼓励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平台型社会组织,依托社工站大力培育自组织。建成6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培育100家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到2022年,实现街道和涉改乡镇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家功能型、枢纽型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优化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加强本土化社区治理核心团队建设,增强社区治理理念、技术、团队、标准输出功能。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纳入党建评星定级,财政给予奖补。总结疫情防控等应急工作经验,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重大安全事件防控,强化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建设韧性社区。
健全指导目录
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整合分散于不同部门而受众相近、业务相似的公共服务事项,探索建设政府购买服务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深化项目化驱动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心设计服务项目,整合社区资源、撬动社会力量、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实现“一个平台集成、一揽子项目服务”。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推动费随事转、人随事转、物随事转。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社会救助经费统筹力度,充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乡基层治理领域。建立城乡基层治理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评审评价、购买服务、绩效评估等系列制度,规范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发挥更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