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五项举措提高“供地率”



 

为确保今年全市前五年平均“供地率”达到70%的固化目标,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不等不靠,围绕目标抓落实,及时报请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夯实提高“供地率”的五条措施: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县区、园区规划部门在项目规划选址阶段,必须坚持先用批而未供的土地,确保已批土地及时供应。二是对近五年供地率低于60%的县区、园区,直接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报征工作。待供地率达到60%以上,方可启动新增建设用地报征。三是对在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的储备土地,由储备单位积极协调金融机构,通过置换抵押物、提前偿债、承诺优先还款等方式,加快促使已抵押土地的供应。四是对未完成征拆安补的土地,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加快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的进度,缩短土地批后实施征收的时间周期,尽快达到供地条件。五是各县区、园区对已实际使用,但未完善供地手续的道路、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尽快按程序完善供地手续。



 

同时,全市还进一步明确了“批而未供”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将整个工作分为自查清理、落实整改和整改督查三个阶段,国土、规划、住建、土地储备等单位协同配合做好清理整改工作。该项工作已经列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



 

截至目前,全市近五年城市批次和单独选址项目批准农转征面积3544.944公顷,已供应2355.83公顷,近五年供地率已提高到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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