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审计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关于蒋亚南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遂审发〔2019〕53号)文件精神,蒋亚南、刘培春、陈熙维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通过考核,具备胜任现职条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蒋亚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培春同志任人事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陈熙维同志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副科长。
遂宁市审计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