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经2021年12月30日局党组第28次会议研究,
决定:
刘培春同志任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熙维同志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梅同志由专业技术八级转聘为管理七级岗位,聘任为市审计局电子审计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遂宁市审计局党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