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志敏向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了全年审计整改工作,对报告予以了审议并作出较高评价。
《报告》重点反映了市本级及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民生项目资金、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乡村振兴、企业金融等7个方面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1年10月末,《遂宁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整改的12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77项,问题整改率达78.33%。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通过上缴国库、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完成资金整改10.6亿元,追责问责39人。
会议指出,全市审计整改工作基本得到贯彻落实,市政府及审计部门压实真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把审计整改成效同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水平。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项目建设管控措施不完善等19类问题整改仍然需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要注重审计结果应用。市政府要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成效作为考核干部、制定财税政策等决策的重要依据,将“问诊把脉”同“开方煎药”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高质量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效。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审计机关要会同绩效、巡视巡察等部门(单位),结合“排整提”专项整治行动,对审计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市政府呈报检查结果。要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完善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督办、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落实好“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整改运行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进行。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使命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推进审计整改走深走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收官。(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