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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审计局
2017年11号:关于遂宁市2017年第三季度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7年11号:“关于遂宁市2017年第三季度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7年第11号

  (总第74号)

  关于遂宁市2017年第三季度

  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遂宁市审计局于2017年8-9月,对遂宁市2017年第三季度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去产能补助资金、省政府下放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环保督察整改效果及以前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本次审计主要涉及市、县(区)经信、发改、政务中心、财政、环保、住建等部门,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要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遂宁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强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采取建立经济指标会商联系制度、重点区域定向督导制度,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指导服务等系列举措稳定经济增长。上半年,遂宁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84.33亿元,同比增长8.2%,比全国快1.3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4位,比一季度提高5位。规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等其他各项指标全面回升,全市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射洪、蓬溪两县旅游局“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审批、景区景点讲解人员资格认定”审批未进驻政务中心。

  (二)市住建局2016年收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2.10万元未及时返还。

  (三)区县相关部门未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23,500.00元。其中,2015年船山区住建局收取20,000.00元,2017年蓬溪县政务中心收取3,500.00元。

  (四)大英县住建局未按时清退文明施工保证金207,500.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了相应处理,相关责任单位也进行了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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