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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审计局
遂宁市审计局关于“1•31”磨溪地震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

 


遂宁市审计局
关于“1·31”磨溪地震财政专项资金和
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和安居区审计局自2010年2月至12月对 安居区“1·31”磨溪地震救灾款物及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分阶段的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1·31”磨溪地震灾害发生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反应迅速,及时制发了《遂宁市审计局关于“1·31”磨溪地震救灾款物及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实施方案》(遂审发[2010]6号),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管理进行了统筹安排。此项跟踪审计工作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进行,截止 2010年 12月17日市、区审计局共计派出审计人员30余人/次,深入受灾的4个村对40多名受灾群众进行了调查。
二、救灾资金来源使用结余情况
(一)资金来源情况。截止2010年12月17日,“1·31”磨溪地震共收到各类资金2640.77万元。其中:
1、财政专项资金来源。截止2010年12月17日,“1·31”磨溪地震专项资金来源共计2291.3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1·31”磨溪地震补助资金1636.1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10万元,区本级安排545.23万元。
2、捐赠资金。安居区慈善会共接受捐赠资金263.27万元(含定向捐赠资金5万元)。
3、其他资金86.17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31”磨溪地震实际支出961.68万元:
1、磨溪镇财政资金支出931.38万元。磨溪镇收到各项救灾资金1117.03万元,其中:区财政1030.86万元,区慈善会拨入30.30万元,其他55.87万元。实际支出931.38万元(地震救灾专项支出50万元,临时生活救助31.26万元,过渡安置6.28万元,维修加固87.89万元,农房重建241.76万元,贷款贴息14.90万元,死亡抚恤金0.5万元,灾后环境卫生支出20.00万元,基础设施400.00万元,圈舍补助35.84万元,室内装修补助30.00万元,生产救灾12.95万元)。
2、捐赠资金支出30.3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17日,区慈善会捐赠资金支出30.30万元,其中:用于八角村村道路维修5.30万元, 磨溪小学校舍维修5.00万元,灾区沼气池建设20.00万元。
(三)资金结余情况。“1·31”磨溪地震各项资金共计结余1679.09万元。其中:
1、
区财政局结余1260.47万元。
2、磨溪镇“1·31”地震专项资金结余185.65万元。
3、区慈善会结余232.97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表明:安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居区“1·31”磨溪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制定了《安居区1·31”磨溪地震灾后安置重建补助政策》(遂安府办发[2010]6号),各职能部门和磨溪镇政府强化了管理,解决了灾民的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四、审计建议
(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应继续支持磨溪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把灾后恢复重建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优化灾民生活、居住环境;把灾后恢复重建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提出的战略目标。
(二)磨溪镇党委、政府应加快灾后重建进度,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和核算,挖掘资金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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