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3日,遂宁市审计局对遂宁市通德大桥夜景照明提升改造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市城区,于2014年5月14日经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遂宁市通德大桥夜景照明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遂发改〔2014〕129号)文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市住建局,建设内容为对大桥主体及桥头堡夜景照明提升以及附属设施进行改建,总投资152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建设工期45天。该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13〕6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府函〔2013〕229号)和市住建局《关于明确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责任分工的通知》(遂建函〔2014〕5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实际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照明系统、低压供配电系统、远程无线智能控制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二、项目投资核实情况
该项目送审总投资为12,982,939.35元,审定投资13,081,517.62元,其中:建安投资12,033,033.62元、待摊投资1,048,484.00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预算经过了财政评审,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竣工验收制以及主体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招投标制。工程财务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还存在多计建安投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该项目实际建安投资为12,033,033.62元,送审建安投资为12,110,119.35元,存在因多计工程量等问题而多计建安投资77,085.73元的问题。
(二)待摊投资应核算未核算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140,664.00元,其中:代建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内审费用96,020.00元,代建中心和审计共同委托协审机构审计费用44,644.00元。
审计提出上述问题后,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正在进行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