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下午,遂宁市委书记邵革军主持召开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88次会议暨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前学习了《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会议指出,《规定》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党对经济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实践,对于规范市县委、县政府决策行为,提升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学深一层,更好地带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领会《规定》,准确把握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范围、程序,明确相关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要带头执行《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聚焦重大经济政策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公共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和工作要求履职行权。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推动《规定》不折不扣执行。
会议要求,由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具体承办,其他相关市直部门配合,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可操作、能落实、真管用的原则,深入研究、科学制定我市规范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规定。
目前,我市已发放《规定》的学习手册350份,覆盖了全市四大班子、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推动了《规定》学习的全覆盖。同时我市已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形成了我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的初稿。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省委要求,充分结合遂宁实际,按照市委常委会部署,按程序尽快推动我市规定的出台。(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