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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 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6-18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

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全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人员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初、中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范围

遂宁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遂宁市企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园区的初、中级职称的评审,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的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同时接受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及有关单位委托,开展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初、中级职称的评审。

(三)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适用范围

水利类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从事水文水资源(含水质)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分析计算、专题论证、规划设计、管理保护,以及水文水资源测报设施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水文试验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勘测、设计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的人员。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及管理、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水利工程管理

从事水利工程、水力发电厂(机电除外)运行与管理,以及从事水利项目管理、造价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技干部管理、科技教育等工作的人员。

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的金属管道、闸门及启闭机等金属结构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的人员。

水土保持

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监理、监测、施工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农田水利工程

从事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渠系配套、机电灌排、村镇供水等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的人员。

二、职称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专业申报及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见附件1)执行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材料中需提供3年公需科目及符合申报任职年限要求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培训机构需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提交申报材料之前,应当完成2025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

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截至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社保缴费记录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现工作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论文查重

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三、申报职称转评

已取得工程系列非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该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胜任本职工作因所在单位发生变化,导致前后职称岗位专业序列发生变化或者所适用的职称岗位专业发生变更,但实际从事的专业与本次评审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相同的,可以按照本次申报评审的要求,报名参加评审,重新确认职称专业。申报方式参照职称评审,系统内“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需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7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业绩、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工作程序

)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遂宁市水利电力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召开申报资料审核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需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无人事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代为召开申报资料审核会,出具推荐意见。

)逐级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中评委受理。扩权县(市)参评人员向本县(市)水利局申报,若不具备开评条件,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市)人社部门统一委托评审。非水利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在经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应提交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再提交至下一级单位审核。审核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报受理。中评委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组织人员重点对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进行复审,并视情况组织到县(市、区)实地抽检。

)评审表报送。申报通过的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资料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承办职称工作人员统一送到遂宁市水利局,同时报送申报报告(附件2,纸质档、电子档一并报送)。市水利局不接受个人送达评审资料。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组织评审。中评委于202511月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按要求组织开展答辩。申报中级职称和职称确认的人员全员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遂宁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书面向中评委提交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初、中级职称。

)审核确认。公示结束后,中评委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办理相关手续。评审结果确认后,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各申报单位应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中评委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六、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评审、确认中级职称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申报评审、确认初级职称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申报材料及接收时间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材料,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经系统中相对应的审核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送至中评委

个人初次申报时间:2025718:00202573117: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中评委截止时间含委托评审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市直园区管委会20258517:00

中评委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820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单位最终提交至中评委截止时间(即中评委最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9817:00

个人及单位需在中评委设置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个人申请填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得补报)。各级主管部门(单位)应在接收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进行推送。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中评委将无法退回。

人:杨爱

联系电话:0825-2711534

 

附件:1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县(市、区)水利局/××园区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5年度水利

           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的报告(供参考)

3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遂宁市水利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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