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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人选的批复

来源:监管执法 发布时间:2016-03-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提名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人选的请示》(遂发展〔2016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提名黄超同志任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免去王胤同志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冯巍、蔡敏二名同志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请你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中共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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