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提名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人选的请示》(遂发展〔2016〕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提名黄超同志任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免去王胤同志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冯巍、蔡敏二名同志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请你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中共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