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同意提名陶红等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遂国资党委〔2017〕10号 发布时间:2017-02-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因公司股权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遂委办〔20153号)和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方兴公司高管人员的函》(遂东区函〔201721号)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提名:

陶红同志为遂宁市方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田瑜璇同志为遂宁市方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梅国英同志不再担任遂宁市方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请按程序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中共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7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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