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科、室:
为认真落实遂疫应指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现就我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消毒消杀工作
每天安排专人定时对业务大厅及办公场地、走廊、电梯等进行防疫消杀消毒工作,并做好"一次性口罩"定点处置工作。
二、做好体温监测工作
认真做好办事群众体温监测及登记工作。对工作人员、办事群众要逐一进行体温监测,严格登记办事群众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对未戴口罩的办事群众要劝离,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群众要奉劝其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疫指办。
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大力推行网办业务,大力宣传延迟办理政策,认真做好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的解释工作。
四、做好分散办公、在家办公、休年假的统筹安排
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解除前,实行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原则上,各管理部服务大厅每天至少1名工作人员在岗,市本级服务大厅每天至少2名工作人员在岗,其他科室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轮岗。2月3日起可统筹安排2020年年休假及补休2019年年休假,并按照程序报批。在家办公及休假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有紧急任务须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五、做好会议、请示报告相关工作
请示报告一般采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尽量减少面对面交流。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解除前,不召开职工大会,若确需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保持距离。
六、做好物资分配工作
做好防疫物资入库出库管理,严格口罩、消毒水、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发放、管理及使用工作,严禁浪费。
七、做好外出人员排查工作
严格排查最近14日内到过外省,特别是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干部职工;最近14日与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等疫情较重地区来遂人员有接触的职工;目前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的干部职工。如有发现,及时上报,并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措施。
八、取消统一就餐
疫情期间,干部职工不再统一就餐,并严禁组织或参加一切形式的聚餐。为确保安全,倡导干部职工回家用餐,
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解除前,全体干部要坚决落实各级防控指令和措施,积极宣传科学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