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资料的通知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资料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资料的通知
各科、室、部:
为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精简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办理资料,请做好宣传执行。
1.在我市辖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或委托按年提取业务,不再提供银行还款明细清单以及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2.在我市辖区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提供退休文件、退休证等资料,只需该职工所在单位在公积金业务系统中申报该职工账户封存原因为"退休"即可。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1日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