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优化服务进一步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住建厅《关于进一步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的通知》精神,6月25日,遂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集市城区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公积金委托银行负责人,在紫东街建行11楼会议室召开了“优化服务进一步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座谈会。
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了解我市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销售状况,特别是否拒绝或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听取对我市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落实部、厅文件精神的措施,维护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每位开发企业和委托银行代表都开诚布公、踊跃发言。与会代表高度赞赏市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作风,认为遂宁公积金中心的服务态度好、效率高、零费用、不设槛,遂宁公积金贷款政策实,资金使用充分,促进了经济增长,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老百姓住有所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与会代表表示,不会拒绝或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保证一视同仁对待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与会代表建议,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宣传,将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流程等资料送达开发楼盘,以便售楼人员、购房户更好了解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适当调整贷款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三是简化异地公积金贷款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刘旭清对大家的建议一一作了回应。他表示,本周内将公积金贷款的办事指南电子档推送给开发楼盘,适当时候向公积金管委会提出适当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建议,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刘旭清主任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请各开发企业、委托银行一视同仁地对待公积金贷款购房、组合贷款购房和商业贷款购房,按照住建部、住建厅的文件要求,做好承诺“不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公示牌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二是请开发企业教育好管理好售楼人员,让他们在销售过程中不要误导消费者、不要拒绝公积金贷款;三是建议开发企业指定专人集中办理公积金贷款,以提高贷款办理效率,避免时间在申请人手里耽误;四是委托银行要委派业务精、政策熟、服务好的工作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要把公积金贷款业务当自营贷款业务办理,积极支持组合贷款业务。资料齐全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在银行的审批流程原则上不要超过2个工作日;五是公积金中心要多深入开发企业调研服务,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想,帮助释疑解惑。同时,要更加提高工作效率,公积金中心的复审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收到银行资金申请到放款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