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蓬溪县国动办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全县结建人防工程、在建人防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及维护管理督导。

督导组聚焦“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目标,采取“实地勘察+资料核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通过协同发力,系统提升人防工程综合防护能力。县国动办针对已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重点核查防护密闭门启闭性能、通风系统运行状态、排水设施完整性等关键指标,同步检查消防设施配备、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及防汛物资储备。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重点核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主体责任虚化问题,现场开展法律宣讲并提出整改建议,落实“公益诉讼检察+行政监管协作”机制。应急管理局同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对用电安全、危化品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要求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确保人防工程安全运行。

督导组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复查”闭环管理机制,累计发现安全隐患10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对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责任主体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督导组提出,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下长城”,此次督导不仅是对人防工程的全面体检,更是推动人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切实提升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将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人防工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