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动办
战“疫”一线,遂宁人防在行动系列报道六‖纪检监察组联合市人防办开展督导检查复工复产

为抓好抓实抓细中、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2月26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防办联合到人防企业督导检查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并提出相关要求。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海军、市人防办副主任李玉君一行实地对四川元信人防科技有限公司(驻地遂宁市城区)、四川雄固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驻地射洪市城区)2家复工复产人防企业的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建立、防护物资储备、防疫洗消、人员管理情况以及台账资料等进行了督查,并宣贯了《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精神。要求:一是疫情防控机制要到位。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处置流程、防控职责。二是员工排查要到位。员工返岗时,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健康审查、体温检测等工作,建立"一人一档"筛查档案,把好入口关、排查关。三是防护措施要到位。全面开展生产、作业场地、食堂、会议室等区域的定期消毒工作,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防控物质储备和保障。

王海军特别强调,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属地党委政府要把中、省、市扶持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服好务;各企业要按照国发明电〔2020〕4号明确的4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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