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遂市监处〔2019〕1007号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遂宁市现代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10900L236009684 | 张德立 | 2019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遂宁现代医院开展检查时,在该院一楼检验室内发现有1盒"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GPO-PAP法)"(有效期至20190206)、1盒"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溴甲酚绿法)"有效期至:20190301。同时,在该院一楼检验室正在使用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型号ES-200)内发现有"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GPO-PAP法)"试剂和"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溴甲酚绿法)"的试剂20ml。上述试剂均为体外诊断试剂,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且已过期。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我局法规部门审核、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从重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批次过期的白蛋白测定试剂200ml和甘油三酯测定R1试剂140ml、R2试剂80 ml; 2.处罚款50000.00元(伍万元整)。 |
已履行2019.8.27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5 | |
| 2 | 遂市监处〔2019〕1010号 | 销售不合格梳棉胎案 | 文谭(遂宁市河东新区韩饰百货超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900MA6269G5XB | 2019年9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超市销售的"舒暖"梳棉胎(规格:2.5kg)、"舒暖"梳棉胎(规格:2kg)进行抽样检测,由遂宁市纤维检验所检验上述两个产品不符合GB18383-2007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 | 依据《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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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2019.11.5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