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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19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场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部门制发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 部门关于开展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现将此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及以下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重要性,做到不等不靠、不推不拖,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精干力量,积极部署谋划,扎实有效开展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二、明确任务、抓紧落实。各部门要对照活动的主要内容,认真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普惠金融、房租减免、社保减缓、创业就业等政策措施,开展全媒体、多维度广泛宣传和解读,深入商户面对面送达、指导,确保各项政策全面完整直达每个商户。发挥社会各类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专业化政策辅导、法律咨询、技能培训、融资对接、线上经营等服务,让政策更多地转化为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现实生产力。充分发挥各方面资源,制定服务清单、细化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流程,结合个转企工作,广泛开展大调查、大走访活动,摸清个体工商户的需求,协调解决一批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实行清单式服务,做到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共同推动服务月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为个体工商户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三、认真总结、全面归集。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督导组赴部分市(州)了解服务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各部门要及时将服务月活动进展情况(包括总结、图片及视频资料)于923日前报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处。

(联系人:姜广坤,联系电话:15828980608,邮箱:335045554@qq.com)。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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