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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遂编委发〔202170号)文件精神,原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遂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遂宁市纤维检验所、遂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整合为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2.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3.开展棉、麻、毛、茧等纤维类产品公证检验工作;

4.承担遂宁市区域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保障工作;

5.承担上级下达的药品监督检验任务;

6.负责辖区药品检验、规定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审批所需的检验工作;

7.负责遂宁市辖区内药械不良反应报告监测、收集上报工作;8.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工作。

 

(二)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完成省局、市局下达的2023年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二是完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三是受理强检计量器具申报及检定;

四是开展棉花公证检验工作;

五是继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按评价评审标准对全市所有报告单位提交的报告表进行严格审核、评价,确保上报数据符合国家和省中心的要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是遂宁市市场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2254.5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0.35万元,主要是上年专项结转、人员经费工资、保险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254.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23.60万元,占18.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0.94万元,占81.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25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34万元,占71.91%;项目支出633.20万元,占28.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254.5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0.35万元,主要是上年专项结转、人员经费工资、保险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0.9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830.9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6.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工资、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1.52万元,占8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37万元,占8.32%;卫生健康支出58.82万元,占3.21%;住房保障支出118.23万元,占6.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00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产品、药品质量监管安全抽查,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执行。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1.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5.60万元,主要用于:无损外委委托检验检测和辅助管理人员等相关经费开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党组织活动及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6.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保保险缴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比例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2.42万元,主要用于:对遗属人员个人和家庭补助的生活补助,按照预算执行按时对相关人员的经费发放到位。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比例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2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比例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9.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5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50万元。

(一)2022年、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技术交流及相单位设备检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3辆,货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0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的燃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维护、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业务活动及日常公务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18万元,其中:会议费1.50万元,培训费8.88万元,差旅费30.8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数十个标准复查考核。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63.2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4.66%主要原因是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检验检测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所共有车辆14辆,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209.6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269.36万元;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351.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09.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

7. 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8.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按照人社部门批复绩效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1.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12. 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保险缴费。

14.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刊杂志等支出。

15. 印刷费:反映单位印刷支出。

16. 电费:反映单位办公用电及检测用电开支。

17.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办公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18.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办公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开支。

19.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出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交通费等各类费用。

20.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评审费等。

21.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2.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23.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等方面支出。

25.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嘱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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