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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机关重要部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开展抽查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4-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局各部门: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开展抽查审计的通知》(遂惩防体系〔2017〕3号)文件精神,按照“一年一排查、一年一评估”的要求,现就我局对机关重要部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开展抽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排查、评估机关各部门权力运行中廉政风险点对应的工作岗位,着力发现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机制漏洞,加强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提出预防腐败建议,细化权责清单,固化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权力制衡机制建设。

  二、工作方式

  各部门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一次进行全面自查评估,然后由驻局监察室牵头组织进行重点抽查。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5日至4月28日)。请各部门根据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的通知》(遂工商办〔2016〕19号)文件要求,依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进行认真梳理,找全、找准风险点,准确评估风险等级,不断完善防控制度机制建设。

  (二)重点抽查阶段(4月29日至 5月5日)。驻局纪检组将会同计财科、企业科、法制科组成抽查组,负责对注册分局、市局办公室、执法分局一级廉政风险岗位的抽查工作。

  四、抽查内容

  (一)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的通知》(遂工商办〔2016〕19号)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一级廉政风险岗位的权力事项清理情况;权力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及运行情况,风险点评定、防控措施建立及监管情况。

  (三)重点排查行政审批、物资采购、行政执法等领域行权情况。

  (四)其他需要排查的内容。

  五、抽查重点部门

  注册分局、市局办公室和执法分局。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落实人员,根据本部门工作岗位特点,查找廉政风险点,自我评估风险等级,落实防范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

  (二)请各部门于4月28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和《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及时反馈给驻市工商局纪检组。

  (三)请被抽查的重点部门准备好一级风险岗位资料。重点是自查整改情况、一级廉政风险岗位一年来的行权履职报告等资料,熟悉全面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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