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遂市监处〔2019〕1011号 | 杨琴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案 |
杨琴 |
2019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贝蒂幼稚园南湖园进行检查,发现该园正在上课,在该园一楼设有厨房,工作人员正在厨房内做饭,现场不能提供该园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实,从2019年9月16日开始,当事人在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园一楼开办了食堂并向在园学生供餐,直至2019年10月16日被我局查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菜刀1把、菜墩1个、锅1个;2.没收违法所得7080元;3.罚款16000元;罚没款共计23080元。 | 尚未履行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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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遂市监处〔2019〕1012号 | 遂宁市船山区美嘉幼儿园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案 |
遂宁市船山区美嘉幼儿园有限公司 |
91510903MA648RQ71T | 文程 | 2019年10月16日上午11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地处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99号凯丽滨江5栋1层1号门面、2层1号门面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营业场所的店招为"美嘉国际幼稚园",该幼稚园有学生正在上课,食堂厨师正在为学生制作午餐,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 2019年10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美嘉国际幼稚园进行检查。发现该园食堂厨师正在为学生制作午餐,已经制作了西红柿烧鱼丸、青笋炒肉片、家常豆腐、龙骨海带汤、美嘉红豆米饭。现场仍然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工具不锈钢盆1个、菜刀1把、菜板1个、炒锅1个; 2.罚款人民币1.6万元。 |
尚未履行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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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遂市监处〔2019〕1013 号 |
遂宁开发区忠良汇食品商行利用会议、讲座方式对保健食品作虚假宣传案 | 遂宁开发区忠良汇食品商行 | 92510900MA6BJY7C77 |
党杰 | 接群众举报, 2019年9月20日,我局会同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对位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虹街81号门面的遂宁开发区忠良汇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党杰正在二楼会议室现场为50位老年人宣传一款标示商标名为"华药天下"的"仁青常元胶囊"的产品。经查实,当事人以会议、讲座等方式组织消费者,向消费者宣传保健食品"仁青常元胶囊"并销售,其对"仁青常元胶囊"的功效进行宣传时超出了外包装上核定的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仁青常元胶囊"有疾病治疗功能,属于利用会议、讲座方式对保健食品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对其虚假宣传行为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2240元。 | 尚未履行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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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遂市监处〔2019〕1014号 |
遂宁市喜乐嘉商贸有限公司利用会议、讲座方式对保健食品作虚假宣传案 |
遂宁市喜乐嘉商贸有限公司 |
91510903MA64XBBU7M |
裴秋东 | 2019年9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会同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组织110位老年人以会议的形式宣传推销保健食品"普瑞康牌雪莲培养物红景天胶囊"。经查实,当事人以会议、讲座方式组织消费者,向消费者宣传保健食品"红景天胶囊"并销售,其对"红景天胶囊"的功效进行宣传时超出其保健食品证书上核定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有疾病治疗功能,属于利用会议、讲座方式对保健食品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对其虚假宣传行为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600元。 | 尚未履行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