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字﹝2019﹞3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双随机抽查工作,价格监督检查科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度遂宁市粮食市场价格行为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粮食市场价格行为双随机监管。抽查范围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以及其他涉粮经营主体。对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及其分支机构按100%比例,全覆盖抽查13家。其他涉粮经营主体按5%的抽查比例抽查32家。
本次双随机抽查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9日至11月20日,市局于2月15日将抽查名单派发各登记机关,由各登记机关根据名单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