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的函》(川环函〔2022〕656号)等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科学利用
(二)风险管控,确保安全
(三)重点突出,示范带动
三、目标任务
经开区南强街道清净寺村和定觉院社区周边,耕地主要污染为中轻度的重金属镉超标,污染耕地总面积是126.47亩,耕地类型主要为旱地和水浇地,其中旱地23.05亩,水浇地103.42亩。同时由省级统一布设,在经开区南强街道共布设25个产地环境协同监测点位,对25个产地环境协同监测点位的土壤以及对应地块的农产品开展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