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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解读材料

《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于2020年5月9日印发,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起草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2015年12月,我市制定出台了《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该规定执行4年以来,随着相应法律法规、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居民对社区服务设施、停车设施等城市规划建设需求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对空间形态、风貌管控的要求更加精细,需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规定》实施后,可以有效加强城市规划管控,提高城市管控精细化水平。

二、起草过程

《规定》由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起草,通过考察学习,借鉴成都、重庆等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新经验、新技术、新规定,结合遂宁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广泛征求船山区政府、安居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了该《规定》,并经市政府七届六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9日正式执行。

三、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有关技术规范。

四、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结构基本延续15 版的技术管理规定,《规定》主要对地下车位设置、公共配套设施配建、城市第五立面、整体风貌管控、工业项目容积率等方面进行了优化细化。为遂宁建设用地规划,建筑工程规划,市政、交通、海绵工程管理提供了指引性技术标准。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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