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化
市财政局关于《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解读

政府采购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在简化程序、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促进公开、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一流政府采购环境为目标,2020年度在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综合排位第4。

一、总体情况

按照《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清单,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服务质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对标竞进,我们在2020年基础上主要新增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互通共享、提高预付款支付比例、规范未中标供应商通知方式等,2021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仍包含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合同管理、支付与交付5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由2020年8个增加到25个。

二、2021年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主要措施

(一)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电子交易平台跨区域、跨平台CA互认;加大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互通共享,实现电子采购平台与遂宁市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推进电子采购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有效衔接;编制电子化采购文件和工程项目电子化采购文件示范文,降低供应商采购成本;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建设,实现采购预算管理、计划备案、变更审批、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标全程监管、结果确认、在线合同签订、保证金支付与退还、合同款项支付、产品价格监测及预警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在线监管”;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信息、采购文件、投诉渠道与处理流程等信息对外公开。

(二)不折不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法落实好各项政府采购政策,是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硬举措”,也是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最关心的内容。特别是去年以来,精简证明材料、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压缩采购时间、农副产品采购、“政采贷”等政策的出台,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一是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加成等措施,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加大对中小企业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政采贷”政策有效的解决了“企业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保障企业渡过资金难关。二是为落实中省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发展及宣传农副产品政策;在制定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免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鼓励少收或不收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定规避公开招标预防措施,防止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三是加大采购人、代理机构政策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对代理机构考核和评价,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取消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四是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依法保护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五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诚信档案,实现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信用信息共享,将代理机构、供应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综合评价。六是出台了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工作指引,建立投诉电子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公开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决定。七是规范合同公告与备案管理,严格合同管理,提高合同预付比例,严格履约验收标准,对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在合同履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邀请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三、下步工作

我们将对标对表《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方案》《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清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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