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化
近期煤矿、燃气、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重大及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依然艰巨

10月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值得警醒的是,近期煤矿、燃气、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重大及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依然艰巨。

部分地区煤矿事故频发隐含重大安全风险

10月15日,云南接连发生2起煤矿较大事故:当日3时许,昭通市镇雄县兴隆煤矿发生透水,造成4人死亡;7时10分许,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富盛煤矿发生顶板垮塌,当班72人,其中65人撤出,6人死亡、1人受伤。

兴隆煤矿“10·15”较大透水事故发生后,该矿未上报有关情况,并自行组织救援,涉嫌瞒报。今年以来,河北唐山、贵州贵阳、河南郑州、贵州六盘水、云南昭通等地接连发生较大以上矿山瞒报谎报事故,反映出一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一味追求利益、不顾安全。

今年以来煤矿顶板事故多发势头明显,主要涉及贵州黔西南州、山东泰安、陕西铜川、山西长治、云南曲靖等地区。已发生的煤矿亡人事故中,顶板事故起数占比超1/4,顶板事故起数和占比与近两年相比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中顶板事故占比近一半。这些顶板事故集中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巷修工作面、运输巷以及巷道交叉点等部位,反映出部分煤矿企业基础管理不规范、顶板管理制度不落实、支护设计不合理,甚至明知顶板管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仍然冒险组织作业等一系列问题。

当前在保供压力下,各地出台超常规措施促进煤炭产量增加。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受煤价高企的刺激,忽视安全条件、“带病”生产、超能力超负荷生产。重点产煤省份要盯紧保供矿、技改矿、停产整顿矿等重点煤矿企业,盯紧“关键少数”责任落实,督促上级公司对高风险矿、不放心矿“开小灶”,严格落实保供煤矿驻矿盯守责任,对灾害严重矿山、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尾矿库“头顶库”等九类矿山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同时发动群众举报事故瞒报谎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开展“打非治违”。

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重大风险突出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较大及重大涉险事故。10月20日,广东茂名市放鸡岛以南海域一集装箱船遇险沉没,造成4人失联;10月3日,山东烟台市莱州海域一散货船在抛锚避风时沉没,造成6人失联;9月29日,上海圆圆沙警戒区一干货船与一集装箱船碰撞,造成6人失联;9月27日,福建连江县东引岛附近海域两艘福建籍渔船碰撞,9人失联。

今年以来,辽宁、福建、广东、海南、山东等5个地区均发生3起以上渔业船舶和水上运输较大事故。9月中旬以来,发生7起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较大事故,占今年以来水上较大事故的1/3以上,尤其是有4起事故涉险人数超10人。事故暴露出两方面问题。一是夜间时段事故高发。7起较大事故中,有4起发生在夜间,其中3起为船舶碰撞事故,反映出一些船舶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规定配备船员、忽视瞭望、偏离航道等问题。二是跨省捕捞、异地挂靠等情况突出。今年以来渔业船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近一半是渔船在外省海域作业时发生事故。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夜间船舶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不按规定配备船员、冒险作业航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重点航线、重点海域和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执法;针对转港渔船事故多发的情况,推动船籍港、靠泊港加强渔船跨省捕捞、异地挂靠联动闭环管理,及时填补监管漏洞;加强海上台风、恶劣天气监测预警,督促船舶落实“船进港、人上岸”要求。

城镇燃气及餐饮场所安全隐患点多面广

当前餐饮业持续回暖,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火灾风险突出,消防安全面临更大压力和挑战。10月7日,河北峰峰矿区临水镇一馒头铺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系店铺经营者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时发生泄漏爆燃引发。9月28日,吉林长春高新区一饭店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

当前随着天气转冷,北方地区使用燃气锅炉供暖和燃气热水器等增多,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压力陡增。一些用户用气不规范,管线老化和气瓶软管失于检修保养等带来的燃气泄漏中毒和爆燃风险增大,还有的在不具备安全的条件下私自大量存储燃料。另外,今年以来,餐饮场所火灾和燃气爆炸事故多发,暴露出一些餐饮场所不规范使用燃气器具或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阀门不关闭等问题屡禁不止,也反映出一些地区有关部门对餐饮场所不按规定要求使用液化气钢瓶或管道燃气、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等问题隐患的查处整治工作还不到位。

各地区特别是北方地区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化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排查燃气各环节全链条风险隐患,加快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进程。要强化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各类餐饮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燃气管线是否存在老化泄漏等安全隐患,严查重处非法储存充装使用“黑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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