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我市将“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问题,纳入了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现在,市城区小区物业监管是否到位?物业服务是否有好转?6月2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城区物业管理范围内开展了整治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人员不打招呼直奔现场
6月28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成四个督查组,分别到市河东新区、遂宁经开区、船山区、遂宁高新区开展现场督查。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随第一督查组来到了市河东新区一小区。来到该小区后,督查组直奔小区单元楼,看见楼前公示栏干净整洁,灭火器摆放整齐有序。经检查,灭火器安全有效,能够正常使用。

随后,督查组还随机抽查消防通道占用、物业公示等情况,并现场核实查看,对问题摸排、问题摸排质量、整治方案、宣传引导等进行了督查。
“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在督查期间,各督查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

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仍有待提升
“这个消防栓怎么没有水?是什么原因?”在督查中,督查人员发现一小区消防栓未正常供水。
经过现场了解,发现该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小区部分消防设施老化,未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在督查现场,各个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督查人员发现遂宁城区部分小区水池未安装隔离栅栏、用电线路标识不清、消防设施未安装到位、占用消防通道、施工区域未与居民生活区域完全隔离;部分小区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问题摸排、整改还不彻底;部分小区物业还需提升服务细节。
针对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辖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职责,统筹推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全力排查清理用电线路等各类安全隐患,采取增设安全警戒线、警示标识标牌等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提升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加快排查、分工协作,分类施策、分级督导,采取“一盘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方法,推动物业管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做好信息报送和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整治工作见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