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改拼装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20余家,发现未明码标价行为12家、未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销售企业8家,立案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企业2家。

“证书上面的信息是否与销售产品相符?”“车上有没有CCC标志?”……1月5日下午,在市城区遂州中路爱玛电动车销售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该店销售的电动车辆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电动车的出厂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并对该店是否张贴相关政策告诫书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店所有电动车辆均符合标准,未发现相关违规行为。
随后,检查组走访了市城区多家电动车销售点,发现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商家存在细节问题。在市城区明霞路一电动三轮车销售点,检查组发现该店涉嫌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并且无法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书。目前,该店已被列入重点调查对象,若违法行为属实,将被立案查处。

在遂宁市力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检查组对该公司生产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了抽检,并对部分车辆的关键原器件进行了测量。通过系统检查,发现车辆总体情况较好,但有个别电动三轮车存在加装装置现象,检查组要求厂方立即进行整改。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3个专项检查组,通过宣传摸底、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