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化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的解读

2020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以审判执行高质效,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取得明显成效,营商环境总体排位居全省第4,保护中小投资者位居全省第6、执行合同位居全省第7、办理破产指标位全省10202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保持工作定力、聚焦重点任务、创新思路举措、着力固强补弱,巩固工作成效,为我市打造全省投资服务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法治环境最优的标杆城市,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实现中部崛起,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聚焦办理破产指标,提升破产规范化水平

一是在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上下功夫。探索建立破产法庭,使用网络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以专业化审判提升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建立执转破案件衔接机制,推行破产案件预重整制度探索实施破产案件在不同层级法院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制度,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确保简易破产案件在120天内终结破产程序,一般破产案件在20个月内终结破产程序,全年审结的破产案件占当年审理破产案件的比例达50%以上。

二是在降低破产案件费用上下功夫。落实破产经费保障,简易程序破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收取,探索设立企业破产清算援助基金建立破产专项资金使用规则,为破产费用不足的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对无产可破案件实行破产援助,将法庭费用等法律程序成本占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比例降低至1%,确保债权人收回破产企业债权的平均清偿率达45%以上实现收回债务所需成本占不动产价值比例压减至20%

三是在规范破产管理上下功夫。完善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举措和绩效考评制度、探索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提升破产管理人专业化水平采用竞争性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通过破产平台与破产管理人进行文书交换。深化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将破产案件涉及的市场主体退出、失信人员惩戒、公司注销情况、公司吊销未注销、不予清算等信息通过破产平台予以公示。

四是在优化后续处置质效上下功夫。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统一破产企业财产处置规则,提高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效率。出台优化使用网络拍卖处置财产的制度性文件,优化网络拍卖处置财产方式方法。与政府联合建立促进企业信用修复政策,建立职工安置兜底保障机制,完善户籍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财产调查协助配合机制、涉金融机构协助机制、税务简易核销机制等。

二、聚焦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公司纠纷和证券期货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繁简分流机制,加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支持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示范判决机制,处理大规模群体性纠纷时,选取若干件具有代表性的个案作为示范案件,先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宣示法律规则、统一法律适用。建立律师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将开具律师调查令的审核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出台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实施细则,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供给,引导中小投资者用足用好“代表人”制度,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法律宣讲及普法宣传活动达150场以上。

二是畅通与上市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与行政管理部门一道督促全市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及时、规范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确保发生关联交易时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强化联动督促,全市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造成公司及中小股东损失后,依法督促董事规范履行责任,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优化政策保障和执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三是推动行政管理部门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监管。加强中小股东司法保护,确保中小股东依法享有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推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上市公司试点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改革,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投诉处理机制,保障董事会成员合法权益。督促全市上市公司依法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雇佣信息及其在其他公司的董事任职信息、管理层薪酬、年度会议和财务审计报告等。

三、聚焦执行合同指标,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水平

一是纠纷解决进一步提质增效。全流程提升案件审理效率,设立速裁组织机构,配备速裁人员,设置繁简分流员,完善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流程信息公开率达100%。压缩商业解纷耗时,将开完庭后到作出判决的平均耗时压缩至30天,将解决商业纠纷的总耗时压缩至100天。全方位提升案件执行效率,探索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建立执行曝光、执行惩戒长效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执结率达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9%以上、涉执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将执行判决从执行立案到发出执行通知平均耗时压缩至1天、执行查封扣押动产的平均耗时压缩至1.5天、拍卖完成到申请执行人获得财产平均耗时压缩至6天。

二是司法服务进一步智慧畅通。推进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推进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行网络远程受理、窗口式和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网上立案率、网上缴费率、网拍成交率均达50%以上,程序性文书电子送达率达80%以上,裁判文书上网率、网络查控发起率达100%。完善在线庭审功能,确保在线开展笔录语音转换、在线查阅修改笔录、在线电子签字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直播率达60%以上。制定促进电子卷宗深度运用政策,实现网上发送举证期限通知书、提供证据原件、被告提出反证等。制定优化立、审、执全流程智慧创新产品及建设政策措施,为商事纠纷提供法律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节假日服务等司法服务。

三是纠纷化解进一步多元有效。健全诉前纠纷联动协作、沟通协调机制,支持工商联、行业协会依法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并入驻法院,共同构建商事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制定先调阶段政策措施,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制定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制度,巩固“诉源治理”成效。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诉前委派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的衔接机制。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宣传渠道,通过新闻端APP、网络、新闻、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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