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化
【部门解读】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解读

一、关于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方面

(一)严格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一系列退税减税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在遂宁落实落地落细极大地纾解了企业的经营困难,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了经济发展信心。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9.51亿元,新增市场主体2.5万户。今年1- 4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075户,退税7.7亿元,户均退税68.88万元。

(二)用好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补助为支持地方落实好2022年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政策,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1.2万亿元。截至目前,我市到位第一批支持小微企业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弥补地方政策性减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实现财政平稳运行;其他减税降费专项资金1.03亿元,重点支持地方落实小微企业原有的制度性留抵退税政策和其他减税降费政策;补充县区财力专项资金5.37亿元,用于弥补县级落实各项增值政策的财力缺口,增强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我市将认真用好该项新增转移支付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

)进一步扩大财政直达资金范围2020年首次对新增财政资金创新建立直达机制直达机制逐步实现常态化,并上升为制度性安排。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了财政资金在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直达企业和群众,达到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惠企利民的效果。如留抵退税等专项资金将新增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发挥直达机制快、准、严制度优势,确保退税资金能够快速直达市县基层,尽早发挥作用。2022财政直达资金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项目从21项扩展到26项,截至4月底,中央下达我市直达资金54.85亿元,惠及企业105家,惠及人员49.86万人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坚持精准施策、提质增效,进一步统筹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效率,财政支出更加注重精准性2022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各类专项资金29.35亿元,精准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城市能级提升、产业园区升级、融入双城经济圈、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现代化治理等方面,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同时,更加注重可持续性,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提升。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预算连续八年下降。

持续保持政府适当有效投资。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对稳定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引导作用。专项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下步还将继续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如城市管网建设、水利、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等领域2022已到位新增专项债券53.48亿元,安排用于我市棚改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疗救济、学前教育、农业、水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74个重大项目建设,预计带动总投资509.47亿元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一是积极落实中小企业采购政策。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二是加大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力度。预算单位食堂和工会按照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取得实效。三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引导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

二、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方面

(一)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2022年,全市预算安排29.42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一是落实学前教育激励奖补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财政奖补机制,巩固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更高层次均衡协调发展。二是加大教育资助补助力度,对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减免保教费、补助生活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方式,持续加大教育资助补助力度。三是推进薄弱环节改善保障能力提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四是建立长久的教师保障,设立遂宁市关爱教师专项基金1000万元用于对特困教师、重大疾病教师的救助和优秀教师的奖励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做好困难群众救助。2022年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5亿元,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全力支持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二是做好社会救助救济。2022年安排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0.9亿元,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支持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绿色惠民殡葬等工作。三是发放高龄老年人补贴。2022年财政计划安排资金0.51亿元,对我市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分年龄段、分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四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加快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全市统一,确保在202311日前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市级统筹制度, 2022年各级财政计划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46亿元。五是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2022年各级财政计划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5.44亿元,落实政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住院、门诊费用,大病保险等相关支出。六是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计划投入0.8亿元,持续推动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普惠托育服务七大工程

)促进粮食稳产保供一是加大农业产业扶持。持续增加市县两级粮油种植方面的财政投入,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各县(市、区)财政按照120元每亩补助,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市级财政对通用型播种机械累加补贴到40%,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专用型播种机械累加补贴到50%。将大豆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最大程度降低农户种植风险。二是加大撂荒地整治。市县两级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鼓励治理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支持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撂荒地治理。各地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轮作休耕等项目优先由治理撂荒地的经营主体实施。同时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挂钩。

)支持落实企业纾困政策一是落实2022年限额以上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核酸检测补贴政策。企业组织一线员工参加的核酸检测,按照企业自付核酸检测费用的50%,给予补贴支持。二是研究会展业补贴政策。202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200万元,对应疫情延期举办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展会项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给予补贴支持。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2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800万元,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四是支持城市公交发展,2022年市财政安排3458万元,用于保障城市公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对重大疫情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亏损的运营年度,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补贴。五是落实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六是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帮助企业纾危解困。

下一步全市财政部门将按照中省财政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政策,全力以赴抓好稳增长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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